测试对象
2014年在我市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校期间课程计划中未安排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
3、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所学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一致的;
4、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近5年(含)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
5、其他需参加测试的申报人员。
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4年6月4日下午14:30至18:00。
2、测试地点:瑞金市金穗小学(八一小学分部,长征大道中段,武装部斜对面)。
测试分组安排
设中小学语文组、中小学数学组、中小学英语组、中小学艺术组(音乐、美术)、初中综合组(政治、历史、生物)、幼儿园组等6个测试组。
测试形式、内容和方法
测试主要采取说课和面试的形式进行,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面试30分。测试时间每人约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约10分钟,面试时间约为5分钟左右。测试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分-8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个等级。
说课:内容由应试者从所申报学科教材(幼儿园从自带教材中选,小学为六年级,初中为九年级)中挑选3个课时,准备好说课稿,每个课时的说课稿须打印一式两份(认定幼儿园资格的,说课时应将教材提供给评委),测试时由评委任意抽取1个课时作为说课内容。重点考察对所授教材内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根据说课题目向评委口头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是要在“为什么”上进行深刻说明。
面试: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对于教育教学常规理论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以及仪表仪态、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由评委就教育教学常规、教育理念以及教师必备素养等方面的知识随机提问,应试者口头回答。
有关要求
1、参加测试人员应于6月4日14时10分前到达测试候考室,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2、参加测试人员说课稿须为个人独创性作品,严禁抄袭或从网上下载。说课结束后,应试者将说课稿交评委组长,由评委和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说课稿是否抄袭或从网上下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成绩,且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测试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律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一年有效,本年度测试中未按时参加者或测试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必须在下一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中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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