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3年9月3日8:30至9月9日17:30。报名网站为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 (http://www.sdsgwy.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看用人单位岗位,然后点击鹰潭市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后,于2013年9月3日8:30至9月9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费,公共类岗位笔试报名费为50元/人(笔试),卫生专业岗位笔试为100元/人(两科)。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网上未缴费成功者,报名无效。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
3、网上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于9月11日8:30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9月12日8:30—17:30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14日8:30 – 10月18日17:30。
(二)考试
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
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按本次市、县(市、区)、乡(镇)三个层次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人报考岗位层次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按本次市、县(市、区)、乡(镇)三个层次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与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的平均分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人报考岗位层次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
1、笔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卫生专业测试时间为2:00—4:00。考点设在市本级。2、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考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4、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类事业单位面试前和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专业岗位知识测试后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按岗位要求的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毕业后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专业知识测试:
1、专业知识测试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要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试卷分为综合、临床、护理三个类别分别命题。
2、专业知识测试科目分类:
(1)医学综合类别卷: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制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医疗器械工程等专业;
(2)医学临床类别卷: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工程(技术)、放射医学、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保健等专业;
(3)医学护理类别卷: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专业。
3、报考卫生系统非卫生专业岗位者参加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和面试。
4、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需说明事项。
3、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之和;卫生专业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和卫生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总成绩70%)之和。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咨询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专业分类咨询电话:0701-6220586(鹰潭市卫生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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