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2011年招聘4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人事代理规定。
2、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3、能胜任报考职位工作,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周年。
4、户籍不限,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符合招聘条件也可报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已经辞职解聘、自动离职或被单位开除的;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专业、学历、性别及其他要求,详见《2011年于都县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时间及方式
公告时间:2011年12月7日—12月11日。
公告方式:在于都县党务公开网(www.ydxdw.gov.cn)、于都人民政府网(www.yudu.gov.cn)、江西于都人才热线(www.ydrsld.com)等规定网站和于都电视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12日上午8:30—12月14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报名。
地点:于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劳动窗口(县城长征大道中国银行于都支行2楼)
2、报名资料。《考生信息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按招考职位要求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人保局、编委办、教育局、计生等部门组成的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组织、人保、编制部门共同负责报考职位专业的审查。人保部门负责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或就业报到证的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收集汇总;教育部门负责学历和单位证明(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的审查;计生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年龄的审查和资格审查全过程的监督。凡发现考生与报考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或请人代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考试招聘资格及此后三年的人事招聘报考资格。
(3)开考比例。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公开招聘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少数职位因特殊需要,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可低于该比例,否则该职位不予开考。
(4)经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按标准缴纳报考费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笔试
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8日上午8:15分入场,8:30至10: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于都县实验小学
成绩公示:2011年12月21日起在规定网站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
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按程序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12月23日上午9:00至11:30到县人保局人事考试中心(二楼)查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计划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于12月23日下午在规定网站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上午8:00集中,8:30开始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另定)
3、入闱
符合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该职位计划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没有达到开考比例而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开考的职位,按不低于此次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体检入闱最低分数线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若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成绩并列,则优先确定学历层次高的考生为体检对象。若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的学历相同,则通过第二次笔试的办法确定。
附:2011年赣州市于都县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1年于都县公开招聘讲解员、播音员及体育教练员工作方案
3、2011年于都县公开招聘计生服务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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