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Content"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建监察大队2012年招聘106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和要求(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至1994年4月24日期间出生);3、具有清丰县户口(2012年4月24日前迁入);4、报考乡镇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县直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5、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招聘岗位和数量本次共招聘城建监察工作人员106名,全部为事业编制,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县大队工作人员6名、乡镇中队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招聘数量及要求如下:
报名1、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5月10日2、报名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人民路综合楼对面)3、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无户口本者须开具公安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由本人填写《清丰县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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