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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面试对象按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于2014年7月10日9:00时至16:00时到清远市人民政府综合大楼西侧国际会展中心一楼南门(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各职位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材料(证明)不齐全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注意事项
1、考生查询面试入围名单,请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
2、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递交审核材料。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和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qyks.gov.cn)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的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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