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
2、符合《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3、应聘者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4、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4年2月28日之后出生;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2月28日。
5、大学本科毕业,管理类专业;
6、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7、有驾驶证者优先。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7660094。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身份证和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经资格初审后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于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布(http://www.baoc.baoan.gov.cn/)。(www.sdsgwy.com )
能力测试
(一)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
(二)能力测试由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凭身份证直接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能力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查询。
(四)能力测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成绩第一名且不低于60分者确定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的人员名单,由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察
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公示
经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和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宝安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www.sdsgwy.com )上公示7天。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4年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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