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主要职能中心借鉴市场管理机制,履行特定公共职能。主要职能包括:(一)承担深圳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具体编制工作。(二)承担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及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三)承担深圳市综合交通布局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四)承担深圳城市规划设计与土地利用规划技术规范的研究与拟(修)订工作。(五)承担深圳市土地利用与管理相关规划与计划编制、政策研究与调查评估、土地资产资本评估等工作。(六)承担深圳市各类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成果的动态维护与实施评估工作。(七)承担其他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技术管理服务工作。中心组织架构我中心目前共设有9个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发展研究所、公共政策所、规划设计所、市政规划所、综合交通所、地籍监管所、土地利用所。为更好地履行中心职责,适应业务发展,中心土地团队拟招聘规划师或助理规划师2名。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材料、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曾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至(land2020@126.com、ghyjzx@szpl.gov.cn)(www.sdsgwy.com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将通知参加我中心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核,择优录用。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108室邮政编码:518040联系人:王菁晶、谢昭玉联系电话:0755-82720486、83514969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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