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电脑操作,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四)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区沿江中路1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楼409室(www.sdsgwy.com )(市纪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762-3340933)。
(三)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公告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通知,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的,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聘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面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3、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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