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至25日报名招聘2名教师、3名专职辅导员。招聘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2、学历要求教师岗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辅导员岗位: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所获得的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3、身体健康,符合《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二)资格审核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成员组成),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由人事处、纪检监察人员组成)具体实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应试人员名单。应试名单和应试时间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页公布。(三)考试1、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考试方式。考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第二次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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