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试讲时间、地点及内容将由用人部门直接电话通知应聘者;试讲完毕后,如纳入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人员,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或用人部门另行通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次学校层面面试分两批进行,具体时间为9月27日下午、9月30日下午,具体以通知到人为准)。请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审查: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个人著作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著作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联系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苏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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