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和条件本次招聘的雇用人员,主要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日常内务和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工作,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职位表
招聘办法(一)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佛山市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9∶00至17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1.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单位初审。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下午17∶30时。(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区编委办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面试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及其考试总成绩在区政府网站(www.sdsgwy.com)、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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