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22人,专业技术类聘员13人,共35人
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办法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共两天。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雅苑饭堂一楼(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左侧) (www.sdsgwy.com)。
2、报名方式及缴费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及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者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3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报名表
3、准考证发放。
本次考试笔试前不作资格审核,报考者自己核对条件符合要求后即可报名参加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4、考试收费。
按照清远市清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交考试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
1、笔试。分值占50分。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15日上午 9:00—11:00 进行。笔试成绩于 9月 18 日前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生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占50分。
(1)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公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咨询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0763-3929102
清远市清城区审计局 0763-3939205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0763-3939251
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0763-3939251
清远市清城区水务局 0763-3939105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0763-3303027
清远市清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0763-3939166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63-393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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