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2013年6月招考普通雇员
招考职位及人数本次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2名
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一)招考对象已通过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A类合格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人员(具体要求见招考岗位表),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二)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2008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4、现役军人;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有关要求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3、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止为2013年6月1日。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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