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2012年第四季度招考35名人员
招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考对象:
辅助服务雇用人员面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佛山市户籍人员公开招考。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相关招考单位报名。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禅城区招考政府雇用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5时。
报名地点:
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1号楼603室,联系电话:82280215
禅城区财政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二号楼506室,联系电话:83281325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禅城区江湾路清水一街1号1号楼七楼703室,联系电话:82715919
禅城区法院: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法院1004室。联系电话:83207937
禅城区委宣传部: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419室,联系电话:83032387
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联系电话:83036557
禅城区档案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联系电话:83036557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联系电话:83036557
禅城公证处:禅城区江湾二路青海路1号三楼政工科,联系电话:82703796
禅城区妇联: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2楼205室,联系电话:82340208
资格审查
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的由区人事考试中心发给准考证。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12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在网上公布或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12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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