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除随军家属外,其他人员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www.qyks.gov.cn)http://www.sdsgwy.com/报名并缴费。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2.随军家属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清远市新城18号区银泉路社科大厦9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需提交本公告第五(二)2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
(二) 报名时间。2012年 10月22 日上午8:30至10 月24 日下午17:30。
照片确认截止时间:2012年10 月25 日上午12:00。
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10 月25 日下午16:00。
(三)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在笔试前审核资格,报名人员自已核对条件符合要求后即可报名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应于2012年 11月12 日至11 月17 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相关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时间。2012年11 月17 日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双面打印)、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www.qyks.gov.cn)http://www.sdsgwy.com/及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http://www.qyrcrs.com/)上公布。
广东清远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广东清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聘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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