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2012年招聘雇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8月31日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原观澜办事处沿河路)A202室;
4、联系人:于兴华,电话:23336707;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2、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 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考核、公示结果为准。
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
(二)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公布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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