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委政法委2012年9月招聘人员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愿意并有能力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3、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身体健康,佛山市户籍。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动性。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信息技术类专业,获得国家或行业认证体系证书者以及写作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休息)
地点: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2号楼10楼232室,佛山市委政法委政治处。
联系电话:82366108、82366133。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持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进行报名。
(三)考试程序和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http://www.sdsgwy.com/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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