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2月招聘人员
招聘工作人员4名(海南省物价局信息中心2名、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2名)
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岗位条件
注:1.本次招聘所称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2.年龄要求时间计算到2013年3月1日http://www.sdsgwy.com/。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8楼海南省物价局办公室858房(双休日不安排现场报名);联系人:李彬彬;联系电话:65335814。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电子件发送至邮箱,并于报名后10日内(或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网上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单位岗位名称。
(二)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3月1日。
(三)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物价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价格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在海南价格网进行公布。联系人:海南省物价局办公室李彬彬
联系电话:65335814;手机:13111988168
传真:65201590;电子邮箱:185644798@qq.comhttp://www.sdsgwy.com/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