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自考生:
我县201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定于6月3—4日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带齐毕业材料及时到县自考办办理。
地址:城关双港路国防大厦五楼512室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81717053
一、自学考试申请毕业需上交材料清单
1、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到县自考办领取或“浙江自考网”上打印);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所有单科合格证;
4、所有准考证;
5、毕业审定费50元银行缴讫回执单(即发票)。
二、申请本科毕业考生除上述外,还需上交以下材料
(1)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专科毕业成绩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署“该材料复自×××同志档案”并加盖公章)。
三、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填表请注意
(一)毕业生登记表不能折叠,否则计算机不能打印;填写“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字迹一定要规范,不得用繁体字。若有两个以上准考证者,“毕业生申请登记表”中的“现准考证号”栏目一律使用最后取得自考成绩的准考证号:“毕业生申请登记表”上的姓名应与现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
(二)身份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上的姓名要一致,如姓名不一致,要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不得使用曾用名),并需出具乡(镇)级以上派出所(贴有本人照片的加盖有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材料,同时必须注明同属一人。
(三)准考证若遗失的,应到我考办补办遗失的准考证。补办准考证需1寸彩色或黑白照片一张。
(四)“现名”必须与你身份证上的姓名相符。
(五)“曾用名”填“无”,若有,还应到派出所打证明,证明“曾用名”与“现名”是同一人。
(六)档案代码的填写请认真阅读申请表最底下(或背面)的填表说明。
(七)考生现用身份证号码必须完全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号码一字不差。否则,不能毕业后果自负。
(八)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国标代码一律填写玉环县的国标代码“1021”。
(九)做好个人鉴定及单位鉴定,盖单位公章。
(十)在毕业生申请表的反面还应填写清楚你的学习简历,包括小学、中学和大学等,最后一栏必须填写“参加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十一)“护理专科”毕业生需上交中专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十二)“中医”毕业生需填写一式三份的《中医大专自学考试临床实习考核鉴定书》。
毕业材料上交时间:6月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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