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本次共公开招聘23人(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补充招聘计划表
(二)考试考核1、正高、副高和博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1)初试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专业科目测试,考核方式讲课、说课和学术答辩(内容自拟,时间60分钟)等,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复试人选。分值100分。(3)复试由学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分值100分。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复试时间、地点于复试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2、其他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1)初试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分值100分。根据岗位性质,组织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考试。(2)实践能力测试由用人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考核,分值100分。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讲课、说课、答辩、实作考核、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方式在初试前于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3)复试由学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职能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分值100分。复试内容为自我介绍、随机题库回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复试时间、地点于复试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以80分为合格标准,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30%+实践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40%3、参加考试考核人员须持简历上提及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一季度招聘23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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