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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4年上半年考试录用1746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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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4年上半年考试录用1746名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已取得或者能够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年毕业生;

(三)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 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户口已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 3月10日至199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它要求:

1. 招录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底。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我市2011年、2012年的选派“大学生村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参加我市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录用资格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以及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也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招录方式

招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除外)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职位的考生,下同】、专业科目考试(限报考市纪委、市外经贸委和市审计局的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报考的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录职位、指标、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 3月10日9:00至3月 15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 (http://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www.sdsgwy.com 下同)的“公招公务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 初审报名资格。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职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有关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考信息表,供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和考察时使用。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14年3月17日24:00前及时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1。

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4年3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3月19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的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4年4月7日9:00- 4月11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的“公招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除附件1中含“公安院校2014年重庆籍毕业生”或“本市普通高校2014年重庆籍毕业生”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和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外,其他职位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该职位的开考比例(即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其中市纪委开考比例为1:10,下同)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录指标。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录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市纪委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5人时(即不达面试比例1:5要求,下同),取消该职位招录。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在2014年5月12日至5月17日之间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详见2014年5月8日“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重要通知”栏发布的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宜公告),到自己报考职位所在的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市纪委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足5人时,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并取消该职位招录。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2014年5月13日至 5月17日之间进行。体能测评人选依据体能测评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各区县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当地人力社保局牵头分别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组织实施,对于招录指标较少的区县,也可以委托其他区县代为组织实施;报考市公安局主城分局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交委具体组织实施。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四)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市纪委、市外经贸委和市审计局职位的,需要在面试前(201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之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详见附件1“其它要求”栏)。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依据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市纪委依据招考职位不超过1:20的比例确定、市外经贸委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市审计局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若进入专业科目考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市纪委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其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成绩÷2×3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2×70%;市外经贸委、市审计局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其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在专业科目考试的第二天内,由招考的市级部门公布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市纪委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数不足5人时,不再进行面试并取消该职位招录。

(五)面试

面试在2014年5月18日进行,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达不到招录职位面试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录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但至少应保留该职位1名招录指标;出现招录职位减少指标的情况时,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应当场告知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

市纪委进入面试的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低按照面试比例确定;市外经贸委进入面试的人选,依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后从高到低按照面试比例确定,计算公式为:公共科目总成绩÷2×60%+专业科目考试×30%×40%。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也可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内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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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2014年5月19日至5月23日之间进行。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若其中1名考生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则该名考生直接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录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同时通过张榜、本区县(市级部门)网络、“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拟录用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报考单位、招录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及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审批与试用

录用审批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其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本招录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在招录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录用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各类报考人员应完成相应的各个招录环节、程序。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2年(即2014年至201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即2014年至2016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即2014年至2018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

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一)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及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报到等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4年5月8日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公务员考录”栏目,或“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重要通知”栏查询。

(二)为方便考生选择报考职位及招录单位审查专业,我们拟定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

(三)为方便考生报考和社会各界了解本次考试录用相关程序规定,我们编写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4年上半年修订)

招录过程中,对《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4年上半年修订)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2.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4.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录区县、市级部门。

(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内的“政策法规”栏查询。

(五)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重庆市2014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重庆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

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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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天津教育报》自学考试专刊11月21日讯:天津市今年下半年办理毕业证的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日。根据规定,参加今年7月、10月考试,并获得所学专业全部合格成绩者,到本人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如果考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县参加考试,应在办理毕业手续之前,先办理好转移、合并考试成绩手续
    • 自考 天津自考中英合作专业报名3月6日截止
      每日新报消息: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2006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22日、23日。报名时间为3月3日至6日。中英合作专业为金融管理(专科)和商务管理(专科)专业。这次考试的课程有:邓小平理论概论、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大学语文(4学分)。考生须到河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 自考 天津增加"临床医学"等四个医学类专业...
      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的规定,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3)、针灸推拿专业(专业代码:410)、中医学专科专业(专业代码:520)和中医学本科专业(专业代码:592)等四个专业自2006年起停止安排考试和办理毕业证书。为妥
    • 自考 天津开考自考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工业设计专业人才需求,造就和培养21世纪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自2004年10月起面向社会开考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遴选天津大学为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院校,专业代码:560。望你们做好宣传和开考准备。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
    • 自考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于11月在津...
      ●为什么要开展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认证和物流管理专业自学考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经贸发展日益活跃,我国物流业迅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九部委联合签发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的精神,为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物流管理实用型人才的培养,
    • 自考 天津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开考涉农类专业
      据天津自考消息针对天津市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才需要的实际状况,天津市自考办面向农村首批开考的涉农类专业共10个,其中专科8个、本科2个。据了解,这些专业的培养对象为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农业企业管理干部、乡(镇)村干部和技术骨干及高职学生。今后,市自考办将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将适时增设新专业和专
    • 自考 天津市场营销、数字图形图像技术考试报...
      天津教育考试院消息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数字图形图像应用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将在天津市开考,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23-25日,考试时间为2005年11月19日。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包括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三种证书,首次只开
    • 自考 天津2005年10月近八万考生参加自...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10月29日、30日两天进行。按照网上报考的规定,考生在考前一定要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考试信息。据天津市自考办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0月高自考共有79507名考生参加151571科次的考试。此次考试
    • 自考 天津8万名考生参加7月自考 报考人数...
      《城市快报》消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5年7月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日、2日、3日、9日、10日在全市19个区县的86个考点共6673个考场举行。本次考试有85343名考生共报考172040科次,其中有50431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报考了99319科次。从报考情况统计看,本次报
    • 自考 天津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一、准备篇1、请使用操作系统为windows2000或以上版本的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或报考,以确保您的浏览器版本至少为6.0,浏览器密钥长度为128位(可在IE浏览器的帮助中查到该项属性)。2、在您报名或报考所使用的计算机上要安装工商银行的安全插件,否则无法正常输入银行电子支付的密码。3、除了自学考试的
    • 自考 天津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9月20...
      报名方式报考物流管理专业的自考生及考取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的考生都需到天津市物流职业教育服务中心注册报名,取得证书课程考试资格。注: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并现场填涂考生登记表及报名卡。报名费用CPLM初级、中级、高级证书注册费50元/人、报考费120元/科,证书申请费
    • 自考 天津05年10月自考8月29日开始报...
      消息:记者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2005年10月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次全部推行网上报名,报名从8月29日9:00开始,9月7日17:00结束。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30日。所有考生考试信息查询方式都改为网上查询,从10月15日开始,考生可登录www.zhaokao.net网站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 自考 天津2005年自考毕业生近两万 创历...
      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2005年天津市高自考毕业生人数超过1.8万人,这是天津市建立自学考试制度以来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次。自1985年至今,天津市高自考毕业生累计达13.7万人。自学考试已经成为天津市广大青年接受高等教育自学成才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本市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的人数
    • 自考 天津:自考6月10日至12日办理毕业...
      地点:本市各区、县自考办和有关委托部门2005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2005年6月10日至12日在本市各区、县自考办和有关委托部门进行。参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完最后一门课程,取得所有课程合格证并完成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