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2010年3月27日)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测试(3月27日至4月7日)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二、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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