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区公开招聘2010年重点高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重点高中学校人员结构,充实重点高中学校教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点高中教师37名,其中:重庆市万盛田家炳中学校高中部23名,重庆市进盛实验中学校高中部14名。具体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万盛区公开招聘2010年重点高中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且自愿到万盛区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全日制高等院校2007届至2010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报名
(一)高校初选报名:
由万盛区人事局、教委组成“万盛区2010年高中教师招聘工作组”于2009年12月14日至2009年12月17日到各高校初选毕业生,通过初选的毕业生于2009年12月27日下午2:00——6:00持初选时发放的《重庆市万盛区公开招聘2010年高中教师初试合格通知
联系人:傅红强张习敏
联系电话:1582381186313500345979
(二)万盛区籍毕业生报名:
万盛区籍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09年12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在万盛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大厅(万盛区新田路27号)报名。
联系人:颜梅、傅红强张习敏
联系电话:(023)4826611113500345979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2010届毕业生持毕业学校推荐表或学历待办证明)、各类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万盛区招聘2010年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四)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紧缺、特殊岗位除外),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定于2009年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0:30在报考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加分项目及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委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学科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思想政治素养等。专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普通话、三笔字(主要考察粉笔字、钢笔字)、学科专业知识、上课、说课等,上课、说课内容分别为高中1—2年级现行教材(具体内容以抽签确定)。
面试定于2009年12月28日下午至29日上午在招聘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按抽签顺序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30%+专业面试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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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
体检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委组织招聘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万盛区人事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岗位。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区人事局审批,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
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7月15日前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进行验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是选拔优秀教师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万盛区人事局、万盛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万盛区公开招聘2010年高中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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