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办案秘书
招聘名额:2名
岗位职责: 1.办理仲裁程序工作;2. 核校仲裁文书;3. 处理来信来访;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概述: 本职位在仲裁委及仲裁办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1.协助仲裁庭工作,落实组庭、开庭、评议、裁决、反请求、鉴定、审价、管辖异议审查等仲裁程序性工作,联系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协调案件审理; 2.协助仲裁庭作出仲裁文书,收集、整理、核校仲裁文书,提出拟办意见;3. 处理、接待案件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听取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办意见。
工作标准: 按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办案细则规定的时限完成办案秘书的工作。
选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选聘条件
1.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民商实体及程序法律。
2.年龄在30-40周岁。
3、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4.硕士;司法A照;具有两年以上法律或文秘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办案和写作能力;有财务工作经验或持有会计证、驾驶证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硕士,司法A照专业不限)。
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工作单位同意,携带相关手续到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异地报考者可通过网络投递个人情况简历(邮箱:4947018@qq.com),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有网上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3日- 12月8日。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
①《凉山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仲裁办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③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二张;
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⑤其他有效证明一式二份。
资格审查地点:凉山州西昌市三衙街15号州政府第二办公大楼二楼。
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凉山州政府法制办及凉山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削减职位计划。
笔试时间及科目
①笔试科目:公文写作、仲裁法律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或电话通知。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仲裁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
面试
报考考生20人(含20人)以下全部参加面试;超过20人,按照选聘计划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通过问答及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咨询电话:3247717
联系人:程佳
监督电话:32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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