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调范围
在全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人员中公开考调。
考调条件及名额
本次考调共10个单位的14个职位,具体情况见附件。
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公务员报考需具备两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或两年以上公务员经历。
考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21日至4月25日8:30—18:00到县考调单位报名。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参考样式附件3)和《公开考调XXXXXX(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会同考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符合条件人员由考调单位电话通知有关考试事项。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考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个别报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实行综合淘汰制。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按考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考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应考者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四)考察、体检。按照报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对考察、体检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试用。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会同考调单位研究确定试用人员。拟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人员到岗试用3个月。
因公示中反映出有影响录(聘)用情节并经查实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5226633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220368
2014年苍溪县考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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