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和职数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选调范围
眉山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稽查大队),市县卫生局(含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或大队)、市县工商局(含经济检查支队或大队)、市县质监局(含稽查分局)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职务),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资格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稽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最多不得超过40周岁;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药品、法律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两年(截止2013年12月31日)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一线执法办案经验;
(七)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或公务员)身份;
(八)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选调程序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月20日18:00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执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由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监察内审科)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初审后,报局党组终审。
(三)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案例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咨询电话:028-3816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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