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自考毕业生政策作如下调整:老考生只要考出原计划的所有课程,以后都可按老计划申请毕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老考生的定义,为2008年10月前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即准考证号中考次号为084之前的考生(不包括082)。
2、按老计划申请毕业,必须符合原按老计划毕业的有关规定;08年之前所有的计划均可适用,套哪一年的计划就按哪一年的课程顶替政策执行。
3、关于PETS和NCRE的顶替,按老计划申请毕业的,可以使用外省的PETS或NCRE证书来顶替相应的课程,而使用08年新计划申请毕业的必须使用本省的证书。
4、按老计划毕业不得使用08年新计划中的课程去顶老计划的课程,如果老计划课程已不开考,就只能按08年新计划申请毕业。
5、嘉兴市区的考生如需要按老计划办理毕业登记的,请在2009年1月15日到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勤俭路559号)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办,请考生务必相互转告。
6、县(市、区)的自考生要按老计划办理毕业登记,请电话咨询当地自考办,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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