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考试招聘人员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从业(执业)资格证等证书。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参加面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2年下半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2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http://www.sdsgwy.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对相片质量进行审查。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190016)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sdsgwy.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8: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考生报名前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询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5.本次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州人事考试网。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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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职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取消招聘的岗位不调剂、不改报,退还考生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1月30日9:00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sdsgwy.com/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2年11月30日—12月2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2年12月4日公布。
5.成绩加分: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和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在报考事业单位时,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2年11月23日11:00以前,将加分申请、加分证明、服务协议、考核结果、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交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3101371)审查确认加分。2012年11月28日,市人社局将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加分人员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6.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
7.形不成竞争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3倍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审查,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除外)。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2年12月10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次资格审查时间为12月14日8:30—11:30,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由市人社局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17:3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生、定向生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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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在2012年12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形不成竞争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137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30-3190016
四川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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