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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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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12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本次公招我部门网络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1年11月20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2科缴费10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1年12月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5日至12月9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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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
《专业知识
(1)土木工程 考试范围:《工程力学
(2)建筑学 考试范围:《建筑设计基础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于2011年12月2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12月31日17︰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1月9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1年12月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谈云均同志(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930房,联系电话028-8557579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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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2月27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相应面试人员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以笔试中《专业知识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2年3月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告全部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缺考情况)。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告、政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5575796(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0838-2652470(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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