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关于绵阳市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的公告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6月6日,
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一、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或经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绵阳市201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指定机构负责,专业科目考试和考核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6月6日,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以及其他发布《招聘公告
3.填报信息。报考者选择报考职位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信息表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6月6日(每日9:00—12:00、13:00—17:00,星期六、星期日请先电话联系),资格审核地点为报考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具体地址见附表,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打印的《绵阳市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信息表
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是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提交材料的真伪、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招聘单位当场说明,并退回报考材料;对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材料,招聘单位接收汇总后按管理权限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再次审核(市政法委、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报考者资料送市委组织部再次审核,其他单位报考者资料送市人事局再次审核)。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60%(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一)公共科目考试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征得报考者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后可放宽到1:2。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4.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0年6月17日—6月18日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送交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南河路26号302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0年6月21日—6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可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5;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19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9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及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后,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人员均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但参考者公共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的最低公共科目成绩。
6.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0年7月10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www.sdsgwy.com)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专业科目考试
1.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
2.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
3.因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自动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专业科目考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4.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并报市人事局。
5.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2010年8月1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
(三)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鉴于市看守所招聘岗位的特殊性,其人员还须进行政审,政审工作参照公安部、原人事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按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共同协商确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审批手续(市政法委工勤人员、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其他单位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审批(备案)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备案)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绵阳市201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2010年上半年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需求表
3.市纪委、市人事局、市人事考试中心、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1
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后,按照参加该岗位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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