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7日-2010年5月12日
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
为优化和改善教师队伍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校毕业生128名,具体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附件1、2;
注: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证件。所有人员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附后)进行注册报名。没有条件上网报名的,可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通过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27日-2010年5月12日(现场通过网络报名的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打印《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0年5月17日至2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到3:1的岗位,直接开考;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个别紧缺岗位,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也可以开考,但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在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时,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比例折合后的两项成绩之和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按照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人事局或团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上述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供服务地所在区(县)团委、人事部门关于其服务年限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并于笔试前工作日交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或过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010年5月28日在新都区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0年5月31日至6月1日向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6月3日在新都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及相关安排。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考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在确定面试人员过程中,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教育基础知识
面试分说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说课:应聘者通过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题目,并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说课的准备工作。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满分为70分。
答辩: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满分为30分。
领取面试通知书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A、报名时打印的《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B、本人户口薄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就业推荐材料或高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高校)提供的档案管理及未落实正式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学
E、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新都生源专科毕业生须提交户口簿或新都区公安部门提供的入学前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F、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过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通过,发给面试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新都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产生的缺额递补人员名单。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办法:根据考聘岗位及职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新都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体检采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指标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在新都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录取
区教育局组织应聘者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应聘者选定聘用学校。
确定聘用学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录取的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事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被聘用的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一旦聘用,须在新都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服务六年及以上(包含试用期)。
七、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考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考聘工作由新都区人事局、新都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局监督。
监督电话:028-83991739
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招聘工作安排
招聘工作相关安排将在新都区教育信息网(www.xdedu.net)另行通知,请即时上网查询或电话咨询。
九、咨询
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新都区清源路人力资源市场(城东派出所旁)
联系电话:028-83994761
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28-83976015
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新都区教育信息网(www.xdedu.net)
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
附:
1、新都区201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xls
2、新都区201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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