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摘要:【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云 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担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的现役部队,属武警系列,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随着云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部队的职能和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保卫社会经济建设和服务人.....】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云 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担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的现役部队,属武警系列,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随着云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部队的职能和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保卫社会经济建设和服务人民群众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优化干部队伍 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我总队2011年将从地方高校接收90名应届毕业生分配到所属部队工作。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211工程院校、省(部)属重点院校的部队工作急需专业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二)专业对口,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学历、学制、专业内容、培养方向、课程设置符合接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三)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四、待遇(要想看更多“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查询、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等信息,请关注公务员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将带给您最新的全国各地事业单位的最新招聘信息)(一)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接收报到后,统一安排1年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并下达任职授衔命令: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 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武警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定为正营职(专业技术10级),武警少校警衔。(二)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执行解放军同等标准。毕业生被我单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将分配在云南省16个州、市消防支队工作,主要从事消防监督管理、部队行政管理、灭火救援和部队基层指挥工作。学生报名后,接收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录用。(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从2010年11月1日截止11月20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互联网报名系统(www.yn119.cn或student.yn119.cn),先进行注册,然后按提示和要求报名,报 名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毕业生自荐材料(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及封面,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及学校推荐表(复印件)一起装订后,及时投寄至我总队。凡以上材料不齐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二) 考核及考试。按照公安部政治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志愿到我总队工作的毕业生我单位先对其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等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项目均合格的列入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范围,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实施,初定于 2011年2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政审。上述各项考核全部合格者,我总队将派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四)签约。政审合格者,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五)报到。凡录用大学生毕业后,接总队报到通知,开具有关手续于指定时间到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到。单位地址:云南昆明市滇池路219号云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邮政编码:650228联系电话:(0871)4569315传 真:(0871)4569316 联 系 人:潘处长、黄干事网 址:www.yn119.cn或student.yn11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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